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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当时,阿奶在祠堂。她望着供桌上列祖列宗的牌位,红色的烛火在她漆黑的瞳孔中跃动。

    她说:“她最合适。”

    殷杰生其实知道,小妹是最好的选择。彩凤活下来还能织布干农活,小妹却只能浪费粮食。他只是不愿意承认这个残酷的现实,也不愿意面对祖母过分的冷静,这份冷静反而惹出了他本没有的怒火。

    “阿奶,你怎么能这么狠心?”

    殷厉氏仍凝视着牌位,说:“我不是狠心,我是没有选择。”

    “或许我们当初可以再去求求洪县令——”

    “你以为洪县令没有收钱吗?”

    殷杰生愣住了:“岑家不是只给典史送了钱吗?”

    “典史的钱洪县令要抽一半。”

    “可是洪县令是个清正廉洁的人——”

    “他大寿时典史送的那块奇石,不是钱吗?他儿子生病时典史送的人参,不是钱吗?”

    “他要是跟典史狼狈为奸,干嘛要提拔父亲当县令?”

    “杰生啊。”殷厉氏悲哀地说,“狡兔死,走狗烹;飞鸟尽,良弓藏。洪县令到任了,要做高官了,怎么会留下典史这个把柄?让你父亲去处理他,既是卖给你父亲一个人情,也是握住了你父亲的把柄。栎陵出布出木,尤其是那片冷杉林,油水可大哪。”

    “但是,但是”

    “他说了。”殷厉氏的声音流露出一丝痛苦,她仍克制地说,“要想你爹出来,就拿他儿子的媳妇来换。我走遍了整个栎陵,哪有这样的巧事?正好他儿子死了,正好别人的女儿就死了?哪有这种巧事?只有我家的两个孙女快要饿死了!你说,上哪去找他要的女子?上哪去找?”

    殷杰生震惊地站在原地,半晌,他艰难地问:“父亲知道吗?”

    “知道如何,不知道又如何。”殷厉氏沉沉地闭上眼,苦涩地说,“孩子啊,世事就是如此,很多时候,我们没得选。”

    没得选。殷杰生望着这座塔,心想,确实,很多时候,他们没得选。现在想来,大火那天阿奶为何要去远离他和阿娘歇息的屋子的祠堂,恐怕就是她不得不做出的选择。七年前她牺牲了小妹,七年后她牺牲了自己。

    他默默地望着这座塔,转过头,决然地离开了。

    殷杰生不知道,自己亲手埋到塔底的盒子里不是妹妹的骨灰。

    一个夜晚,孟琅悄无声息地溜进殷家,将盒子里的骨灰倒出,又将同等份量的木灰倒进去。他在临近的村子买了口很好的棺材,把骨灰盒放在里面,然后把棺材埋进土里。他没有立碑,只在那小小土堆上浇完了竹筒里的黄泉水。

    他在坟头前站了很久才离开。踩上剑时,他觉得浑身是如此无力。忽然,阿块握住了他的手。

    阿块的手很大,很粗糙,满是厚茧和细密的伤口。孟琅握着那只手,没有说话,心中却觉得有什么地方酸软了。他想真奇怪啊,这青煞连看都看不见,怎么能察觉到他情绪低落?他又觉得自己真是可笑了,成了神,活了几百年,却似乎什么长进都没有。

    有些事,从前他是人的时候做不到,现在是神仙时,也做不到。

    晚上歇息时,阿块问:“你,死过?”

    “我是神仙,神仙怎么会死?”孟琅脱下破破烂烂的道袍,嘀嘀咕咕地说,“再这样下去,我袖子里可就没衣服了。”

    这地方离栎陵已经是几百里开外。一轮明月孤悬于山涧之上,照亮了汩汩溪流。孟琅掬了把水,当头浇下。

    山中的水,冰凉彻骨。

    孟琅把头整个埋进水里,再抬起头时,他已经恢复了往日的表情,仿佛是笑着说:“我们明天就能到鹤城了。”

    孟琅不知道的是,栎陵的灾难惊动了州郡,刺史听闻殷杰生的义举后倍加赞扬,让他带着栎陵父老迁到了临近的村落。不久,殷杰生被委以县令之职。在短短两年内,他因出色的治绩迁升郡守,同时迎娶了刺史的女儿。他走得越来越远,再也没有回过栎陵。

    这一年,殷家还出了一件大事——殷彩凤被罗家休了,因为她打了自己的丈夫。

    用打这个词实在太过委婉,实际上,那应该叫谋杀。她差点用剪子把罗成器捅死,殷杰生尽全力周旋才将她救出大牢。没人愿意要这个差点杀死亲夫的疯婆娘,殷杰生最后只得将她嫁给一个家境殷实的乡下汉。

    那汉子姓沈,家远在几百里外。

    每年,殷杰生至少要去探望一次妹妹。第一年殷彩凤没有任何变化,第二年她开始能简单地回答别人的问题,第三年她有了一个孩子,脸上有了笑容,第四年——第四年他没能去乡下。代替他来的是一封口信。

    鬼来,速逃。

    第110章 鹤城

    尽管孟琅嘴上说着没事, 但阿块敏锐地察觉到了不对。

    道长的脚步声不再像以往一样轻而平缓,道长的声音也不再像以往一样松快,有时候他突然沉默, 呼吸中弥漫着沉重, 那重量在空气中无声地弥漫, 均匀地落在阿块身上。

    而当孟琅进城后, 这种沉重被各种各样喧杂的声音冲淡了。

    阿块从未听到过这么多声音,叫卖声,马蹄声, 敲锣打鼓声,号子声, 铃铛声, 笑声, 骂声,叫好声,奔跑声, 咚咚转的拨浪鼓,笃笃笃的老拐杖,鞋后跟啪啪啪敲在地上, 牛马羊鸡鸭鹅狗一块叫唤, 整个世界好像成了一个大熔炉, 所有的声音都倒进了阿块的耳朵里搅和。

    可他却不需费心去寻找孟琅的脚步声, 因为孟琅牵着他的手。

    正是这只手隔开了声音的洪流,让阿块再次感受到了那种沉重。很奇怪,有时候人的情绪就像味道会融化在空气里, 它们阴魂不散地在这个人四周徘徊,牢牢黏到他的皮肤上, 让靠近者浑身不自在。

    当孟琅和白事店的掌柜说话时,他的语调显得格外明快活泼,那些空气中充斥的颗粒物就像被一阵风似的突然扫光了。

    可对阿块来说,不适依旧存在。孟琅和各种各样的人交谈,每当他开口时空气就显得明亮而轻盈,每当他转身离开时寂寥与沉重便再次来袭。阿块给弄糊涂了,他心里很不舒服,想问却不知道怎么开口。

    你没事吗?没事。之前他已经得到了回答,尽管这显然是谎话。但有一点是真的,即道长并不愿意告诉他自己的真实想法。光这一点就足够让他的嘴永远闭上了,阿块感到沮丧而烦躁。他一直心不在焉的,直到他突然意识到嘈杂的人声消失了。

    这意味着,他们已经离开之前那条街了。

    他停了下来。

    “这是哪儿?”

    “鹤宫附近,现在,应该叫合宫了。”孟琅眺望着远处高大的宫墙,说,“我想让大王睡在能一眼看到他的王宫的地方,可现在,我觉得这对他来说未免太过残忍了。”

    几百年过去了,鹤宫已经不再是从前的样子了。

    从前,它是红顶白墙,宛如一只展翅欲飞的白鹤,现在,它顶着厚重的黄瓦,穿着金碧辉煌的铠甲,显得俗不可耐;从前,它的墙很矮,墙上的士兵会把铜钱扔给墙下的果贩,然后垂下一根绳子把西瓜接上去,现在,它的墙很高,墙下没有小贩,也没有车马,更没有人家,城门前一片空空荡荡。

    它彻底变了样,变成了新主人喜欢的模样。

    只有鹤城外那一圈城墙还是四百多年前的模样。孟琅认得那些厚厚的墙砖,认得城垛里的黑洞——那是士兵观察敌人的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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