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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快才行,有时候觉得自己挺没有用的。”

    常醒安慰他:“你这只是暂时的,等你资历深了,能够单独接案子了,到时候就是按小时收费了,财源滚滚指日可待。”

    刁立人笑着说:“所以我还是想给我老婆办个婚礼,不能这么委屈了她。今年先买房吧,明年再办婚礼。”

    陶醉对张莎莎说:“你们要是在北京办婚礼就好了。”

    张莎莎说:“我们会好好商量一下的,尽量争取让大家都来参加婚礼,到时候你来给我做伴娘。”

    “好啊!”陶醉还从来没有做过伴娘,心里非常期待。

    回去的路上,陶醉还在跟常醒说当伴娘的事,常醒瞥她一眼:“当个伴娘就把你高兴成这样,当新娘不知道该高兴成什么样呢?”

    陶醉脸一红,鼓鼓腮帮子:“当新娘也许就没这么高兴了。”

    “为什么?”常醒一听顿时惊了,“你不想结婚?”

    “当然不是。”陶醉认真地解释,“当伴娘多轻松啊,什么都不用干,只管去拿红包吃喜酒好了。新娘子就不一样了,忙里忙外的,到时候肯定累得都笑不出来了。”

    常醒听到这里就忍不住笑了,虽然他没有结过婚,但也听人说过,因为婚礼太累,最后连结婚最关键的一环洞房花烛都免了,未免太过遗憾。他暗暗下决定,一定要好好锻炼身体,争取婚礼当天不会直接累趴下,否则啪都不啪,那还算是圆满的婚礼吗?

    “你笑什么?我说得没道理吗?”陶醉嘟嘴看他。

    常醒憋着笑点头:“嗯,有道理。等你考了驾照,去报个瑜伽班吧。”

    “咦,为什么呀?”陶醉问。

    “你平时工作太忙了,早上五六点就起来学英语,晚上又要忙到半夜才睡,缺少锻炼,我担心时间长了,你的身体吃不消。”常醒说。

    “哦,也是啊,最近感觉精力不如在英国的时候了,那时候天天骑车、遛狗,虽然学习很累,但精神比现在好很多。”陶醉得承认,回来之后上班是常醒送的,下班是挤公交回来的,出门都是车,运动的时间大大缩短。

    “所以适当运动还是很有必要的。”最关键是运动能提高生活质量。

    陶醉突然又感叹了一句:“不知道欧文太太和霍克怎么样了,改天打个电话问候一下。”回来之后陶醉偶尔也会打电话给欧文太太问好,不过主要还是写信,老一辈人更喜欢这种有质感有温度的问候。

    常醒心中一动,要不给她送条小狗吧,每天出去遛个狗,顺便也能锻炼一下身体。

    他还没去宠物店看狗,就接到了陶然的电话:“常醒哥,我求你个事呗。”

    “什么事?”

    “能不能寄养一条狗在你家几天,我找到收养的人就把狗带走。”陶然说。

    “什么狗?你什么时候养狗了?”

    陶然便解释了一下,他们学校的流浪狗因为被人投诉捕杀,有一条因为躲在女生宿舍楼里没被抓走,女生们都想着法子给狗子打掩护,然而到底还是被宿管发现了,宿舍里是不能养狗的,她们好说歹说才说服了宿管不上报学校,保证自己能够为狗找到收养的人。但一时间哪里去找收养的人,陶然第一时间便想到了姐姐和常醒家,打算放他们这边寄养几天。

    常醒说:“是条什么狗?脾气怎么样?”

    “一条串串,具体什么品种也不知道,挺乖的,我们给它洗了澡,很干净的狗。”陶然说。

    常醒说:“行吧,等我回去的时候去你那边接狗。”

    陶醉今天没练车,下班回家之后,发现常醒还没回来,他也没有发信息给自己说晚上不回来吃饭,便动手做了两个人的晚饭。菜都做好了,常醒还没回来,她拿出手机给常醒打电话,却发现门外隐隐传来了熟悉的铃声,她赶紧拉开门。常醒果然站在门外,一手提着袋子,另一只手里牵着一条浅黄色的垂耳狗。

    陶醉惊讶地看着他们:“哪来的狗?”

    常醒说:“陶然学校的流浪狗,被人捕杀,她们救了这条,暂时放在我们家寄养,等找到了收养的人就把它带走。我刚去给狗做检查打针了,所以才回来。好饿,吃饭了吗?”

    陶醉看着那条往常醒身后躲的狗子,还有点懵逼:“狗要放在我们家?”

    “对,阿黄进来吧,以后这里就是你家了。”常醒牵着狗进来,关上门,解开了它脖子上的牵引。

    阿黄小心翼翼地在陶醉脚边闻了闻,陶醉本来就喜欢狗,见它这么小心翼翼的,便弯下了腰,伸手摸它的脑袋:“嗨,阿黄,你好啊。”

    阿黄伸出舌头舔了与喜爱陶醉的手,是条很亲人的狗。

    常醒将袋子放在地上,拿出一个狗盆和一袋狗粮来,撕开倒了一点在狗盆里:“吃吧。以后我们谁有空就去遛狗,估计还有不少规矩要教,养狗你比我在行,所以阿黄要多拜托你了。”

    陶醉说:“没问题。这狗是什么品种?”

    “宠物医院说是拉布拉多和土狗串的。串串聪明,身体也比较健康,好养活。”常醒放下东西,去洗手。

    陶醉拍拍阿黄的脑袋,端来狗粮放在它嘴边,说:“来吃饭。”

    阿黄听见说吃饭,这才低下头去吃狗粮,可见是一条非常聪明的狗。

    作者有话要说:  晚上要是能码出来,还会再更新一章,码不出来就明天吧。

    第120章 买房

    刚到他们家的阿黄有点小心翼翼的, 不敢乱跑,叫它吃饭就吃饭,吃完了就小心地探过头来看正在吃饭的陶醉和常醒, 尾巴摇得节制有礼。

    陶醉瞥见它的身影, 放下碗筷:“我去给它倒点水喝。”

    常醒站了起来:“我去吧。”

    阿黄喝了水, 又从原来的地方挪过来一点,坐在地板上, 等着常醒和陶醉安排它。陶醉见它可怜巴巴的样子, 感慨说:“这狗是不是被人遗弃过, 感觉特别小心谨慎。”

    “可能是的。”

    “看着好可怜, 你喜欢狗吗?要不咱们就收养了它吧。”陶醉提议。因为霍克的原因, 她还挺喜欢狗的,也动过养狗的念头, 但是想到自己和常醒都这么忙,有狗未必能照顾好,如果照顾不好,干脆就别养了, 如今它已经到了家里,说明就是他们之间的缘分。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,挤一挤总会有的,就跟以前在英国上学时一样, 而且有常醒帮忙,总比一个人养狗要轻松些吧。

    “你想养就养吧。”常醒面上很平静,其实内心已经乐开了花。

    陶醉高兴起来:“那就养了?”

    常醒点头:“养吧。”

    陶醉兴奋地抖动了一下肩膀:“我们给它另外起个名字吧, 阿黄太常见了,叫什么比较好?”

    常醒歪着脑袋想了想,没有想法:“命名权归你。”

    陶醉想了一圈,说:“叫聪聪吧,我觉得它很聪明。”

    常醒笑了:“可以。”

    吃完饭,陶醉从冰箱里拿出一根火腿肠,扒了皮,走过去逗狗:“以后你就叫聪聪啦。聪聪,你要是喜欢这个名字,你就叫一声,我给你吃火腿肠。聪聪!”

    狗子的眼睛一直都盯着她手里的火腿肠,偏着脑袋随着火腿肠转来转去,陶醉又逗了一下:“聪聪,叫,叫就给你吃。”

    狗子终于短促地叫了一声,陶醉高兴坏了,揉着它的脑袋:“你太聪明了,以后就叫聪聪,来吃一口。”她掰了截火腿肠放到手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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