猫和我小说网 > 穿越快穿 > 小狗今天分手了吗?

1、爱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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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[响响,到哪了?]

    [还在家呢,川哥刚出门,我现在溜出去哦。]

    林响回完这条信息,把手机往兜里一塞,抓起门边的车钥匙,打开房门出去。

    咚咚咚地走下木楼梯,他途经空无一人的大堂,又穿过种满多肉植物的庭院。一路步履生风,左耳上的银水滴耳坠在不停晃悠,腰间细长的银腰链也在摇摆。

    一路上没遇到人,林响甩着车钥匙来到自家民宿门口的停车场。

    钥匙插进车孔里,林响骑上自己的白色小电驴,哼着快乐的小曲下山。

    七月,云南的夏昼总是格外悠长,日落沉入环抱云关小镇的群山,漫天的云霞千里抹残红。

    下山的路坡陡风大,掀起他额前的碎发,吹过田野间簌簌作响。白色小电驴行驶在深色油柏路上,道路两旁是葱绿的水稻田地,蝉鸣与蛙声在暮色中四起。他乘着风,一路而下。

    今天是星回节,颂火祈愿的日子。

    云关是个少数民族小镇,每逢节日,居民们都会换上传统服饰。林响今天穿着一身红色的右衽大襟衣,袖口和衣摆绣满精细的花纹,银腰链的流苏垂在腿侧,被风带出锒铛清脆的声音,响了一路。

    云关古城外人潮如织,不见平日的清净。

    林响将小电驴停在朱红色的城墙下,步行进古城。

    走过城门道后,他避着人潮,一路往西街小酒馆的方向走。

    路上听到有人呼喊自己的名字,但他赶时间,偷偷装作没听见走了。反正大家都知道他的耳朵不好使,经常听不到声音的。

    西街小酒馆的老板叫彬彬,他蹲在门口抽烟,看到不远处走来的那道修长红色身影,激动地站起来迎上去,“响响响响!你终于来了!”

    彬彬带过来一阵呛人的烟味,林响皱了皱鼻子,用手挥挥空气。

    林响说话调子慢悠悠,咬字还黏糊糊的,偶尔还出现一些奇怪的断句:“你怎么蹲地上啊,我以为,谁把石墩子搬这了......”

    彬彬现在没有耐心听,拉着林响的胳膊往小酒馆里走,“先别贫了,赶时间。”他边走边不忘回头打量林响,“你今天这身真好看,特别应景。”

    小酒馆的门口其貌不扬,由一座古朴陈旧的小院子改造。有些年代的摇摇晃晃小木门,旁边的小窗口上错落有致地装饰着各色各样的空酒瓶,夯土墙上挂着西街小酒馆的招牌。

    林响之前吐槽过,西街小酒馆这个名字好普通哦,就跟云南大饭店,云关小菜馆一个逻辑,建议改成“小彬的大屋。”

    彬彬听得皱眉,直噘嘴,“不要再玩烂梗了好吗?好的。”

    从木门进去,经过一小段狭窄灯光幽绿的通道后,眼前忽然出现挂满小黄灯的露天庭院,会带来一种豁然开明的感觉。

    庭院中搭建的简单舞台,上面有两个人正在调试音响,地上躺着乱七八糟的电线,还有支架上站着的两把木吉他。

    而庭院中,每张露营桌上都亮着一盏小黄灯,很有氛围感。放眼过去,几乎座无虚席。

    彬彬拉着林响走上去,乐队的两位吉他手正在调试设备,停下手里的活跟林响打招呼。

    这支乐队之前在丽江的束河古镇驻唱过一段时间,林响当时在那边的小酒馆打暑假工,便和乐队的成员们熟络起来。

    今天是云关的星回节,西街小酒馆特地邀请了乐队,结果乐队的倒霉主唱今天患上流感,成了刀片嗓,声音嘶哑地给其他成员发语音,“我的嗓子,我的嗓子——”

    彬彬听乐队的人说,林响之前有和他们一起玩过,也正巧因为过节,林响刚从丽江回云关,所以赶紧把人叫过来救火。

    “你来得也太晚了,都没时间排练,直接上场行么?”彬彬颇为担心地问。

    “我哥在家,他不让我出去。”林响满脸无奈地说。

    “川哥吗?他要不要这么夸张啊,你都多大的人了,他还这么管你吗?”彬彬震惊道。

    林响侧着脑袋,指了指自己的右耳,“因为我今天,助听器坏了。”

    彬彬一愣,“啊?那你还能唱吗?”

    林响点头,慢悠悠地说:“可以哦,还有左耳呢。能听见调子,就能唱。”

    彬彬有些将信将疑,他知道林响有听力障碍,说话有时都磕磕绊绊的,唱歌他没听过,不知道会怎么样。但乐队的人跟他打包票,说林响可以。

    也是临时抱佛脚,没办法了。彬彬的小酒馆平时有驻唱,但是主唱不是云关人,不会唱民族歌曲。

    他好几天前就在社交平台上宣传,今晚星回节,乐队会演唱当地的民族歌曲,满院子的人几乎都是冲着这个来的。

    彬彬拍拍自己结实的胸脯,“你别担心,要是你哥要揍你,我挡你前面!”

    林响笑起来,“什么呀,我哥才不会揍我。”

    乐队和林响下午就沟通敲定了晚上要演唱的曲目。林响只能唱语速比较慢的抒情歌,恰好乐队也是唱民谣为主。

    “忘了你之前是唱什么调子的了。”吉他手抱着41寸的木吉他,相思木的单板纹理深刻,他手上捏着变调夹在调音,在二品和三品之间犹豫不决。

    林响随意哼唱了两句,吉他手跟着他的旋律找到位置,卡住变调夹。

    庭院灯光暗下,舞台亮了。

    两位吉他手站在两旁,一位垂下的长卷毛挡到眼下,另一位大晚上戴黑色墨镜。最近古城民谣圈子里,大概是比较流行这种遮住眼睛的造型。

    林响坐在高高的椅子上,将面前的立麦调到最适合自己的高度。

    他抬起头,朝着台下的观众笑了笑。

    聚光灯下,发丝流淌出橘棕色的光。他头发长到后颈,而两侧的碎发到耳垂位置,正好将左耳上的耳坠完整露出,轻晃的水滴银闪着细碎的光。

    浓郁热烈的发色下,是极其清丽的眉眼,柔和却不寡淡。像高原地区格外明媚的太阳,将静谧的抚仙湖照出一片水光潋滟。

    庭院中的人群中发出一阵呼声。

    看到观众的反应,彬彬那颗悬着的心落回肚子里。用这张脸唱歌,就算是五音不全,高音高到苍山顶上,低音低到洱海湖底,都是情有可原的,肯定是某种艺术唱腔。

    今晚要唱的五首歌,用的是云关这边民族的方言,乐队提前将曲子改编成民谣版本。

    很多人都说,云关是一个极致温柔的小城。这里的歌也像这里的风,悠扬宁静。像雪山融水,清澈不掺一丝杂质。

    这一隅庭院中的时间变得很慢,也变得很快。不知不觉中,台上已经唱完了五首歌。

    彬彬也是第一次听林响唱歌,有些惊讶,没想到比说话要流畅那么多。没有专业驻唱的技巧,但他的音色干净透亮,唱这种民族歌曲,纯粹反而更能打动人。

    林响从椅子上跳下来,单手放在腰前,欠身谢幕,台下的观众如大梦初醒般地鼓掌。

    台下有观众喊想听一首普通话歌。

    林响转头,眼神看向站在一旁的老板彬彬,征求意见,后者双目含泪地捏紧拳头,加油!

    客人里呼声很高的那首歌,林响正好听过。他回过头去跟乐队的人沟通,吉他手翻出谱子。

    林响坐回椅子上,伸手拿起脚边的纯净水,用力地拧开。

    “吱呀。”

    小酒馆的木门被推开,走进来一个人。那人经过幽暗的通道,站在庭院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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