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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、第 11 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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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赵熠连忙扶着石头站起身来,顺着日所指的方向望过去。

    远处的山影有些朦胧,隐约能看见一列缓缓移动的黑点,几乎与山体融为一色。若不仔细瞧,根本分辨不出那是人还是兽。

    赵熠不由得在心里暗暗感叹,原始人的视力当真厉害,隔了这么远都能看见。

    “我先送你回去,然后叫上人去接他们。”

    “好。”赵熠趴到他的肩头,被日一路小跑着送回了山上。

    临走前,日还不忘回过头说了一句:“明日我再来看你。”

    “嗯嗯,快去吧。”赵熠拄着拐杖站在原地,望着他狂奔而去的背影,心里忽然泛起一阵温热的潮涌。

    这人怎么就这么好呢?要是在现代遇上这样一个暖男,自己恐怕早就沦陷了吧。

    可转念一想,即便是在现代,同性之间都没有婚姻法的保护,更别说在这个原始部落里了。

    他是首领的儿子,日后多半也要接下首领的位置。那样的身份,少说也得生十个八个孩子,万一再来个三妻四妾,自己可招架不住。

    赵熠苦笑着摇了摇头,收回纷乱的思绪,拄着拐杖慢慢挪动到鹅圈旁边开始喂大鹅。

    野菜是赵妈妈提前备好的,他只管往里扔就行。几只大鹅昂着头,迈着方步,一摇一晃地聚拢过来,低头争相啄食,喉咙里发出“嘎嘎”的满足叫声。

    快到晌午时,赵熠生起了火,埋了几个地果在炭灰里烤着当午饭。又用保温杯烧了点开水,晾在一边,等爸妈回来就能喝上温热的。

    一直等到下午两三点,赵宝钢和刘丽华才拎着满满两筐地果回来。两人脸上都带着一层薄汗,衣角沾了些草屑和泥土。

    “怎么去了这么久啊?”赵熠拄着拐杖起身迎上去。

    “别来回动,回去坐着。”刘丽华放下手里的篮子,一边解开头上临时用大叶子包裹的头发,一边道,“苗认识个地果特别多的地方,带着我们多走了一段路,一来一回耽搁了些时间。”

    赵熠低头看向篮子里的地果,个头比之前送来的大了一圈,愈发像土豆了。

    “这东西能不能自己种点?”

    赵宝钢道:“路上我还跟你妈说这事呢。要是咱们真回不去了,明年开春就在房前屋后翻翻地,种上两亩地果,也省得天天爬山去挖了。”

    “那感情好,如果能再种点别的东西就更好了。”这阵子一家人都主要食物就是地果,这东西虽然饱腹感强,但味道实在差强人意,加上没有别的佐料,只有一点盐味,吃久了就有点腻。

    饭还在炭火堆里温着,夫妻俩端着水杯,一人先喝了几口温热的水,然后捡起埋在灰里的地果,剥了皮小口小口地吃起来。

    赵熠坐在旁边道:“对了,上午日过来给我拿了只兔子,放鹅圈里了。”

    “这小子来得可真勤快。”刘丽华半是打趣地说着。

    赵宝钢起身去鹅圈转了一圈,在角落瞧见那只肥嘟嘟的灰毛兔子,提在手里掂了掂:“不小,得有六七斤重。小熠想吃吗?”

    “想!”赵熠脱口而出。天知道这些天餐餐吃地果,嘴里都快淡出鸟来了。

    “成,晚上生火爸给你烤了尝尝!”

    吃完饭赵爸爸拎着兔子去河边收拾,兔肉土腥味重,得提前拿盐腌上。

    刘丽华则把今天新挖的地果倒出来,一个个仔细挑拣。破了皮的先挑出来吃掉,完好的能多存放些时日。

    地果的皮比土豆厚实一些,存放时间也更久。这东西是部落里人们的主要食物,临近冬天时,大家都会上山挖很多存起来,等大雪封山出不去的时候,便拿来果腹。

    不过此刻的赵家人还顾不上那么长远,只想着等赵熠的腿养得差不多能走路了,就动身上山想办法回家去。

    挑拣完地果,天色已渐渐暗了下来,赵宝钢却还没回来。

    刘丽华直了直酸痛的腰,有些担忧地朝山下望了望,暮色里什么也看不真切,心头不由得揪紧了几分:“我去看看你爸,你在家待着。”

    “小心一点。”

    “没事,不用担心。”刘丽华随手拎起一根木棍,深一脚浅一脚的往前摸索。这地方最不方便的就是没有电灯,也没有油灯,一到晚上黑漆漆的,一点光亮都没有,仿佛整个山野都被墨汁浸透了。

    走着走着,前方忽然出现一片跳动的火光,隐约还能听见不少人说话的声音。刘丽华吓了一跳,握紧手中的棍子,不敢再往前迈步。

    夜风里,那些声音嗡嗡地混作一团,听不真切。她站在暗处等了十来分钟,才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走过来,手里拎着收拾干净的兔子。

    “老赵?”刘丽华压着嗓子喊了一声。

    “哎哟,吓死我了,这么晚了你怎么出来了?”

    “一直等你不回来,我跟儿子担心你出事。”

    “兔子皮不好弄,也没个趁手的家什,我撕了半天才撕干净,快回去吧。”

    刘丽华走了几步回过头,望了望远处那一簇晃动的火光:“那边干啥呢?我怎么听见好像有人在说话?”

    “我刚才回来的时候正好瞧见了,好多人从外头回来,听不懂他们说啥。咱跟他们也不熟,别去凑热闹了。”

    夫妻俩脚步匆匆地回了屋子。炭火已经点好了,兔子来不及腌透,干脆直接抹上盐巴架在火上烤。这时候谁也顾不上什么土腥味不土腥味的,光是闻着那焦香四溢的油脂味儿,就馋得人直咽口水。

    烤了差不多一个小时,肉终于熟透了。赵宝钢先撕下两只后腿,一只递给儿子,一只递给妻子。两人都没谦让,这么大一只兔子,足够一家人美美地吃上一顿了。

    这是他们来到这里之后,吃得最满足的一顿饭。兔肉鲜嫩,又有盐巴提味,三个人吃得连连打嗝,嘴角都泛着满足的油光。

    躺在床上,老赵一边拿细树枝剔牙,一边说起刚才在山下遇到的事:“我瞧着得有好几十个人,各个背着藤筐,也不知是打哪儿来的。”

    赵熠一个翻身坐了起来,“那是日的父亲回来了!”

    “你咋知道?”赵妈妈疑惑地看向儿子。

    “咳,白天日过来,带我去下面溜达了一圈,在河边看见的。”

    “去河边了?跑那么远,你的腿还要不要了?”刘丽华的声音陡然拔高了半度。

    “他背我去的……”

    屋子里诡异地沉默下来。赵爸翻了个身,假装什么都没听见。赵妈叹了口气,心里百转千回,最终只化作一句无声的叹息:儿大不中留啊。

    第二天,赵家人才知道,昨天夜里部落的首领带着三十多个人,从山下交易回来了。

    他们不光带回了盐,还有粗布、铁器和陶器。这些东西几乎花光了他们整个部落一整年积攒下来的皮子和草药。

    可部落里的人还是高兴得不得了。再过几天就是天阳节了,到时候会把东西拿出来,按照各家上交皮子的份额,统一分发下去。

    天阳节是部落里最盛大的节日,算起日子来,差不多在农历八月十五前后。从祝婆婆那里听说,天阳节的晚上月亮会格外圆,赵熠便在心里暗暗断定,应当就是后世的中秋节了。

    今天是赵熠腿换药的日子。大清早,夫妻俩就背着儿子去了祝巫那里。

    祝把几种草药放进石臼里捣烂,捣成黏糊糊的糊状,再均匀地敷在赵熠受伤的那条腿上,原本白皙的皮肤一点点被染成了黑绿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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